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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初蕾五金产品经营部非法销售危险化学品案
接群众举报,2026年4月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后,发现长安区初蕾五金产品经营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6年1月—3月非法销售金鱼漆(属于危险化学品,化学名称为醇酸树脂,闪点为33℃),销售4kg12件、18kg8件、15kg6件,销售收入5380元人民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4年)》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4条实施标准第1项,裁量幅度轻微标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3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仟叁佰捌拾元,并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拾万伍仟叁佰捌拾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已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了违法所得和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