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发布时间:2026-11-06    来源:人社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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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嘉:

本委依法受理于相霞等3人与你劳动争议一案(2026)长劳裁字第1413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等材料,请你自本公告发布30日内到本委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出庭通知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2月21日15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谈中街原工商局楼2楼),请准时出庭,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11月6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