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发布时间:2026-10-12    来源:人社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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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卓英漫林幼儿园:

本委受理的赵海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于2026年9月16日作出(2026)长劳裁字第1140号裁决书。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无法邮寄送达以及现场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的工资7500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石家庄市长安区卓英漫林幼儿园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赵海梅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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