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郭洪的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郭洪的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山东世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郭洪在你公司施工场所内受伤一案,石家庄市人社局于2026年 08月 03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因多次电话联系单位,单位至今不来领取,EMS邮寄拒签,无法投递此《认定工伤决定书》,为保证工伤认定后的工作正常进行,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你公司自公告后30日内,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523室)领取冀伤险认决字【2026】0102029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2026年08月27日
20240903091737516.png?sid=764dc4e6-c40e-444d-a7ad-4ac94b065c8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