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鸿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挖深基坑施工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巡视的主要负责人李博林的行政处罚(长安住建002)
发布时间:2026-04-10    来源: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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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表

填写单位: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违法情况概要

2025830日,河北鸿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安区体育大街与和平路交口东北角施工的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开挖深基坑施工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巡视,李博林是河北鸿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法案区域

长安区体育大街与和平路交口东北角施工的东北区域

案发时间

2025830

查处时间

2025830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长安住建)城罚决字【2026】第002号

处罚时间

2026年4月7日

处罚依据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9月)第165号第一项

处罚结果

罚款1000元整(壹仟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