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笑慷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渣土18)
发布时间:2026-06-18    来源: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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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表

填写单位: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违法情况概要

 2026430日,卢笑慷在石津总干渠秦岭北大街北行500米路西,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法案区域

石津总干渠秦岭北大街北行500米路西

案发时间

2026430

查处时间

2026430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

石(长渣土)城罚决字【2026】第18

处罚时间

2026612

处罚依据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本条第二款,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635号第三项

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罚款3000元(叁仟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