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关于拨付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市级补助资金标准的公示
长安区
关于拨付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市级补助资金标准的公示
按照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石家庄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石财农〔2018〕81号的通知要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负责做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收集基础数据采集登记、数据汇总上报和档案管理,负责核实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收集的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长安区无害化收集点收集辖区内病死畜禽,正定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负责集中处理我区产生的病死畜禽,2023年11月-2024年10月收集病死畜禽并集中无害化处理肉牛1头、羊9只、犬16条、羊驼1只、鸡3.5公斤、兔3公斤、猫36.5公斤。按照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1〕125号)文件,统一折算为猪单位合计14.7头,补助标准为每头拟80元,补助资金为1176元。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养殖户及社会各界监督。
备注:上级下达1179.2元,实际使用1176元,剩余3.2元退回财政部门。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9日
监督电话:0311-8599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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