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发布时间:2026-07-02    来源:人社局    发文字号:
【字体: 】    打印

河北医联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李快乐你单位劳动争议案2026)长劳裁字第790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无法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开庭通知等材料,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8月18日15时30分在裕华路123号长安区政府后配楼3楼审理此案,请准时出庭,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