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来源:人社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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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依法受理孙永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2026)长劳裁字第162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等材料,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30日内到本委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出庭通知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4月17日10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谈中街40号工商行政管理局2楼),请准时出庭,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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