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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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诗:
本委依法受理王会军、王兴云、尹瑞茂、王少飞、王亚明与你劳动争议一案(2026)长劳裁字第139、140、141、142、143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等材料,请你自本公告发布30日内到本委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出庭通知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4月3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裕华路123号长安区政府后配楼3楼仲裁庭),请准时出庭,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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