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石家庄市企业全职引才补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石家庄市企业全职引才补贴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区企业全职引才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相关企业认真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石家庄市企业全职引才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详情可登录石家庄市人社局官网查询http://rsj.sjz.gov.cn/)中具体要求做好企业全职引才补贴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9月19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相关申领材料一并报送至长安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235室,逾期未报视同无。
注意事项:
一、引进人才时间、年薪要求:企业自《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助推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施行之日(2023年5月19日)起全职引进的人才,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为人才实际连续发放12个月份的薪酬超过50万元。
二、企业书面申请要求:企业书面申请需明确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包括人才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人才类型、人才引进时间(精确到日)等);申请补贴情况(申请补贴起止时间(12个月)、实付年薪金额、申请补贴金额等)。
三、企业性质要求:按照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条件申报的,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凭证材料(金额1亿元及以上)。
四、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要求: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需提供人才引进日期之后连续12个月份缴纳凭证。
联系人:马丽娜
电话:85996684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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