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 告
刘亚伟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将冀兴花园15-3-403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拆除一案,本机关经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刘亚伟公告送达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石长〔住建〕催字〔2025〕第2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催告书不服,刘亚伟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