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职业技能培训示范性项目补贴的公示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
按照石家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石就办字【2024】1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石人社字〔2022〕91号)和《关于加快特色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石人社字〔2023〕88号)文件规定,经审核:
本次拨付需向石家庄市饮食职业培训学校拨付培训补贴资金32300元;需向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拨付培训补贴资金1022000元;需向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师班培训补贴资金232160元;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学徒培训补贴资金792000元;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技师班培训补贴资金148600元;
河北新时代技工学校鉴定补贴资金68250元;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补贴资金134130元。
综上,本次应拨付培训资金2227060元,鉴定资金202380元,共计2429440元,符合文件要求,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补贴资金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过期不再受理。如无异议,按照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上述企业。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