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长安区十届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长安区十届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郭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的重视支持下,在区政协委员的建议帮助下,我区民政局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全面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初步构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
自2020年以来,我区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创新建设模式,积极推动多元力量广泛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站点建设和养老助餐建设。目前,我区已建成12个街镇级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镇覆盖率达到75%;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和信息化管理;老年助餐示范点20个。去年开始,对特困、低保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今年试点建设改造家庭养老床位500张,积极主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通过近几年的建设和运营,较好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了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老人助餐等服务,有效提升社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但在运营服务过程中,存在一些机构管理运营管理不高,护理人员素质高低不同,导致服务质量不一;社区周边优质资源没有有效进行整合;社区老年人信息还没有完全实现信息共享。对此,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区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社区养老机构管理,每年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其运行等次,评估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二是加强上门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分批次组织在岗人员进行轮训和新增人员岗前培训,积极与专业院校进行合作,认真落实护理人员补贴政策,全力提高护理人员水平。三是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核心,整合15分钟商圈资源,联合区域商户、公共服务资源以及区域外的多类型服务商组建养老服务联合体,为辖区内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就餐、求助、康复等服务。四是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特别是民政、市场监督、文化旅游、卫健委等部门,实现老人信息共享,逐步推进长期照护险。五是发挥公益性与专业性机构作用,强化老年人心理慰藉服务。加强引导,开展“时间银行”试点,鼓励社区志愿者、爱心企业、个人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为区域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爱心、暖心服务。
进一步做好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工作。为解决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难的问题,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性,引导市场主体开展有序竞争,2021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了《石家庄市调整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石民政〔2021〕34号)文件,市内六区具有本地户籍且在市内区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老人、社会孤老(指有一定经济收入,无配偶、无法定赡养人的老年人)、重度失能老人和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计生特殊家庭老人等“六类”老人分别按100元/月至500元/月不等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由享受服务补贴的老年人(或其指定联系人)在给予的服务商范围内和指定的服务项目范围内自行选择并对接服务。
2022年以来,市民政局备案的91家服务商,可在市内六区全部区域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服务,同时制定了更贴近老年人需求的服务清单。服务清单包括康复服务类、生活照料类、家政服务类、巡访关爱类、助餐服务类、医疗护理类、救援服务类等7大项共计50余小项服务。备案的服务商有着良好经营声誉,具备行业资质和入户服务能力,承诺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不低于行业标准的服务。依托市民政局管理的“石家庄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市、区民政局、街道和居委会随机抽单检查,重点对服务商服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以及服务质量、老人满意度等进行监管,确保老年人享受到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2022年区级预算安排资金896.18万元,该项服务使我区5300余名老年人普遍受惠。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和您的建议,积极整合社区各种资源,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让我区广大老年人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在此,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给我区的养老服务事业提出更多、更好的提案。
2022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