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37号(民生保障类)建议的答复
第37号(民生保障类)建议的答复
对长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37号(民生保障类)建议的答复
曹立峰代表:
您提出关于“ 关于增加长安区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站及建立区示范性老年公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老龄人口大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政协和人大的建议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我区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目前,全区25家养老机构24家为民办养老机构,1家为公办公营,其中四星级养老机构2家,三星级养老机构5家,二星级养老机构2家,一星级养老院10家。12个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家嵌入式小微照护中心,初步形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养老工作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所做的工作有:
一、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是我区“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已提上日程。为有效解决普惠形养老床位“一床难求”问题,5月21日,市政府印发了《加快普惠形养老床位建设解决“一床难求”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我区将建设一所公办普惠性养护院,建成后将新增200张兜底性养老床位,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我区高营镇拟建一所2500张床位的宏寿康臣普惠养老项目,目前手续正在跑办中。
二、2015年以来,我区利用养老院的优势和社区闲置用房,先后兴建了12家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50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0年,按照省市“双创双服”民心工程有关要求,我区新成立了10个日间照料站点;今年,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聚焦办好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冀办传〔2021〕22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印发了《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聚焦办好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对社区日间照料全覆盖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此,我区印发了《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聚焦办好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并召开了有关推进会,对各街镇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完善了各种台账。截至目前,我区171个社区(村),已建成171个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实现了全覆盖的目标,为老年人提供配餐就餐、生活照料服务等五项基本功能,解决了一部分老年人养老的问题和其他方面的需求。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补贴工作,由专业的服务商为老人们提供提供专业的服务。为加快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培育养老产业发展和解决老年人养老难的问题,从2014年开始,政府出台了《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补贴形式以虚拟服务额度形式发放到石家庄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个人专属账户,由享受服务补贴的老年人(或其指定联系人)在给予准入的服务商范围内和指定的服务项目范围内自行选择并对接服务。方案中规定由有资质的服务商(通过市民政局的准入,目前有30余家)为老人提供服务,服务项目由最早的4类24项扩大到8类36项,涵盖了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心理咨询等,内容更加细化、更加贴近老年人需求。
下一步,我区将结合您的建议,在做好上面几点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进行积极探索,挖掘我区养老产业的潜力,我们将往如下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宣传养老方面的各种优惠政策,帮助社会有投资意向人士解疑悉惑;同时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引导现有各养老机构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的管理、经验做法,帮助养老服务机构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做好养老许可取消后的养老发展工作。
二是加强现有机构的治理整顿。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现有机构基础设施、内部管理、护理服务等方面的整治和提升,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等次与运营补贴挂钩制度,进一步调动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
三是大力推进养老场所建设。制定完善《长安区养老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任务目标。首先要利用辖区的福利用地指标,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新建1家200张床位、有规模、上档次、服务优、管理规范、医养结合的公办养老机构,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养老机构规模;其次充分利用公建配套、社区闲置用房,采取小微照护中心、日间照料站点等养老模式,实行社区养老全覆盖。第三,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与规范。在加强社区养老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运营规范管理,拓宽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满足社区老年人的需要,逐步实现我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