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安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
答 复
杜峰委员: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居家相协调、推动养老事业和康养产业协同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的基本模式及我区现状
1、“医养结合”的基本模式
“医养结合”就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利用医养一体的发展模式,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功能,将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当前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以医疗机构为主体,增设护理康复等综合性养老职能。二是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卫健委出台的内设医务室和护理站的相关标准,设立医疗部门,配备医务人员。三是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定期上门巡诊,并承担紧急情况时的抢救、转诊等责任。四是依靠医疗卫生的社区网络和专业人员队伍,通过家庭医生开展上门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进社区。
2、我区养老基本情况
我区常住人口835546人,65岁以上老年人口100014人,占总人口的11.97%,是较为典型的老龄化城区。辖区内现有养老机构27家,全部与医疗机构签约,签约率100%;社区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家,7家正常运营,均与医疗机构签约,签约率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家,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3个,全面开通为65岁以上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绿色通道。1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与省级或市级医院开展了双向转诊服务,其中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了老年病房、老年公寓、托残床位、重症监护室等科室,可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长丰、谈固、广安、建北、青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截至目前我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有1144人,入住医疗机构的养老人数有296人。
3、我区进展情况
到2022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信息为辅助,覆盖全区的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围绕此目标,我区一是以谈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示范点,与省、市医院进行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开设远程服务、完善双向转诊,为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提供便利。目前辖区医疗机构中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开通率为100%。二是以高营日间照料中心为示范点,推动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三是以祥和老年公寓为示范点,统筹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推进医疗资源对养老机构的全覆盖。四是从规划角度整合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资源,对新建社区合并设置养老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五是创新“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平台,通过建立老年人养老信息、健康信息数据库,极大方便了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开展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收到良好效果。
二、制约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方面进行了一些主动探索和工作创新,但是同国家、省、市对养老服务的目标要求相比,同居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相比,我区的“医养结合”养老事业发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制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管理职能方面的制约
由于“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涉及健康养老的民政、卫生、社保三条主线呈分立状态,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卫生、民政、财政等不同部门分配。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资源是以医疗为目的配备,实行“医养结合”则需要财政资金予以升级改造;医疗机构办的老年公寓、托老中心在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上受政策制约等。由于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医养结合”推进工作存在政策协同和资源分配上的壁垒。
2、医保政策方面的制约
虽然“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兼顾医院和普通养老院职能,但并不属于国家认定的医疗机构范畴,入住老人所接受的护理、康复、医疗等服务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即使入住医疗机构开设的老年公寓,如果需要治疗,也必须从老年公寓转到医疗病房才能办理住院手续并享受医保。普通病房不方便失能老人的休养和护工的照料,自费医疗又经济负担较重,影响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入住率。
三、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是人们在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完善。除了需要基层部门大力推动创新改革、加强服务外,还必须要争取到省市相关政策,共同推进。结合当前实际,结合相关部门和委员意见,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规划引导
“医养结合”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明确规划引领和统筹联动的机制。根据全区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同时建立民政、卫生、社保、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2、改进工作机制
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区情实际,制定适合我区“医养结合”工作开展的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医养结合”专门机构的政策优惠力度。同时区民政局、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制定统一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推动更多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在我区的建设和落户发展。
3、完善服务方式
在统筹推进现有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形成功能互补、有序发展的医疗养老服务格局,努力实现医疗与养老的无缝对接。一是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附设医院或医务室,强化对民政局注册的养老机构需内设医疗机构的硬性规定,可借鉴上海市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区属一、二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病房,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配比,增设老年人康复、心理医师等岗位人员,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四是成立社区家庭养老团队、志愿者服务团队,为社区老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4、获取政策支持
通过与“医养结合”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推动相关政策的改革。一是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结算范围,放宽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准入机制,并逐步将康复治疗、重病护理等费用纳入医保范畴。二是增加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允许开展“医养结合”病床或对居家养老开展上门服务的医疗机构使用民政部门给居民的养老补贴卡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卡》。三是规定省市级综合医疗机构的医生定期轮流到养老机构进行义诊、巡诊,加大对养老机构的医疗技术支持。
5、加大人才培养
出台地方政策,从待遇上鼓励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执业。鼓励机构与医科类大学、职业学院等建立长期的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以“订单培养”的方式不断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输送保健、康复、心理护理等具有专业对口、素质精良的专业养老服务人才,不断提高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6、汲取社会力量
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本依法开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通过税费优惠和补贴支持、提高床位补贴和运营经费补助标准等多种途径,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可以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使全社会共同来关注养老事业的发展。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