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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应急管理局涉企查封事项清单
石家庄市长安区应急管理局涉企查封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
法定实施主体 |
行使层级 |
第一责任层级 | |||
1 |
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和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四)项: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应急管理部门 |
省级、 市级、 县级 |
市级 或 县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