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岩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案
河北岩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安区国赫天玺项目施工现场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在长安区翠屏路南高基公园南侧国赫天玺项目施工现场,该项目北侧内部道路泥泞,部分裸土未苫盖,土工布破损、脏污,北侧出入场地小路,道路干燥,浮土较厚,车过起尘,存在带泥上路现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本)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本)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574号的规定,对当事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当事公司已经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