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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肖家营联合社区委员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案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桃园镇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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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长安区肖家营联合社区委员会石家庄汇春商城北侧空地施工现场围挡内裸土依然未苫盖,围挡场地内西侧有一台挖掘机和两台渣土车正在土方作业,现场无任何抑尘措施,道路积尘较厚,车过尘起,扬尘严重。在围挡南侧、商城北侧有一台挖掘机正在平整土地,现场无雾炮抑尘措施;经查,该挖掘机尾气净化装置管线未连接,作业时存在冒黑烟现象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574号的规定,对当事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当事公司已经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