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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教育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石家庄市长安区教育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填报单位:石家庄市长安区教育局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检查计划 |
法定实施主体 | ||||
1 | 民办学校年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第四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 教育行政部门 | 1.每年3-5月份进行检查。2.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