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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民政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长安区民政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
1 | 民政部门 | 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进行行政检查 | 养老机构 | 对同一养老机构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4次(不含监督复查、专项检查,不含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含应机构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