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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版)
发布时间:2025-09-15    来源:发改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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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版)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法定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第一责任层级
1 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7日第五次修正)第十六条第二款
3.《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2006年5月24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7月1日施行)第五条、第十九条
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市级或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