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东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三分公司在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案
发布时间:2023-05-13    来源:河东街道办事处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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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16日,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贵州东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三分公司承建的位于北宋路(煤机街——翟营大街)路南临建(违建)低端市场拆除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多处点位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情节较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和参照《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序号第4号违法情节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