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长安区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8    来源:政务公开账号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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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综合各街镇、区直各部门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电话:85996057,电子邮箱:caq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安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石家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台账》等文件要求和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在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规范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区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构建法制、透明政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等专题栏目动态更新维护。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事前信息,各种案件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后信息。及时公开更新我区制定的《石家庄市长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编制、更新了《行政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长安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长安区镇(街道)权责清单》等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能和权责,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共归集各类主体信用信息11.22万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对不同情形,按要求予以答复。2023年,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112件,办结11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件。所有申请事项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依法依规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制作了《拟发公文信息公开审查表》,凡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都要填写审查表,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渠道、是否解读等。印发《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我区目前没有应废止、失效、“打包”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区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做好日常读网,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3年共收到网民纠错信息3条,已及时改正并按时反馈网民。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切实做好政府信箱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网民留言1081条,均按时回复。我区现有新媒体账号20个,其中微信订阅号14个,微信服务号1个,微博账号4个,头条账号1个,全部完成在省办、国办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的备案工作。要求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如有发生变化的,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在国办、省办平台及时备案,注销后在三日内向区政府办书面报备,政府办收到报备后立即报至市公开办。目前,我区涉及账号变动的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报备。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制定《长安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并下发各部门参照执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以考促行、推动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围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等工作,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核查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大考核和评估结果运用,有力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0

1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4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29.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4

13

0

0

0

0

3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8

1

0

0

0

0

15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4

2

0

0

0

0

 

3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3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2

7

0

0

0

0

1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6

0

0

0

0

0

 

1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44

13

0

0

0

0

3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4

 1

 2

2

 49

3

 0

 0

1

4

 2

 1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对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监督检查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公开内容和质量有待加强提高;部分单位存在政策解读量少,解读不细致、不深入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区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在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新媒体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渠道进行公开。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升专业知识水平。三是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区各单位全部免费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