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亚静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长安住建004)

案件信息表
填写单位: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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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况概要 |
2026年4月14日,董亚静在长安区和平东路与煤机街交口污水管道迁改工程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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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区域 |
长安区和平东路与煤机街交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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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间 |
2026年4月14日 |
查处时间 |
2026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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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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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文书号 |
石(长安住建)城罚决字【2026】第00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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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6年5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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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16年9月修正)第二十九条,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9月)第341号第三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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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警告,罚款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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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