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森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市政34号)
发布时间:2026-02-14    来源: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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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表

填写单位: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违法情况概要

 20251111日,河北森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华大街丰收路北行200米路西的河北数字金融产业园项目施工工地未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法案区域

建华大街丰收路北行200米路西的河北数字金融产业园

案发时间

20251111

查处时间

20251111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长市政)城罚决字【2025】第34号

处罚时间

2026年2月6日

处罚依据

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74号第三项

处罚结果

 罚款70000元(万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