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基医养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住建11)
发布时间:2026-01-05    来源: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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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表

填写单位: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违法情况概要

20251210日,河北正基医养服务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71号正基医养中心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

法案区域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71号正基医养中心项目

案发时间

2025年12月20日

查处时间

2025年12月20日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长住建)城罚决字【2025】第 11

处罚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11号第一项的规定,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石政发(2015)8号)文件要求“对已按要求停工正在完善手续的项目,各执法部门在罚款额度方面具有自由裁量权的,按相关标准的下限处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专项整治项目手续办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石政发(2017)14号)“建设项目消防、人防等各类技术指标、处罚及税费,根据从旧从轻的原则,按照项目开工、合同签订等时点的相关政策与现行政策相比较的最优惠政策执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第67号)的文件

处罚结果

罚款30000元(叁万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