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辰来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工地内未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市政18号)

案件信息表
填写单位: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违法情况概要 |
2025年8月25日,辛集市辰来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洨河大道与珠峰大街交口路东洨河大道道路工程施工工地内未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 ||
法案区域 |
洨河大道与珠峰大街交口路东洨河大道道路工程施工工地内 | ||
案发时间 |
2025年8月25日 |
查处时间 |
2025年8月25日 |
处罚信息 | |||
处罚文书号 |
石(长市政)城罚决字【2025】第18号 | ||
处罚时间 |
2025年9月19日 | ||
处罚依据 |
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574号第一项 |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30000元(叁万元整) | ||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