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万科文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消防设计未重新申报审查擅自施工(长安住建011)
发布时间:2025-06-05    来源: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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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表

填写单位: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违法情况概要

20241216日,石家庄万科文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安区金水街和恒中路交口东北角建设的万科翡翠书院三期7号地块(变更)项目,变更消防设计未重新申报审查擅自施工

法案区域

长安区金水街和恒中路交口东北角建设的万科翡翠书院三期7号地块

案发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查处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长安住建)城罚决字【2025】第011号

处罚时间

2025年6月4日

处罚依据

依据《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334号第一项

处罚结果

罚款30000元(叁万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