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拟依职权注销部分《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食品小餐饮登记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来源: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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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的,但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食品小餐饮登记证注销手续,我局拟依职权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食品小餐饮登记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到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注销,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食品小餐饮登记证》作废。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311-66023682

石家庄市长安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