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审批公示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 | 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片区,起点为青园街西,终点为复兴大街东 | 石家庄健索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对现状和平路进行改造,工程全线里程 7.492km,起点为青园街西,终点为复兴大街东。施工范围起点桩号 K1+528(E114°30'25.477"、N38°03'12.115")、终点桩号 K9+020(E114°35'32.819"、N38° 03'16.802")。主线建设标准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 80km/h,采用双向 6车道;辅道建设标准为城市干线道路,设计车速 50km/h,采用双向 6 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提升及其他附属工程、排水工程、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位、充电桩、便民市场、5G 微基站等。项目代码为2504-130100-89-01-312432。 |
1.废气 运输道路、施工场地应加强洒水抑尘,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并进行维护,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遮盖、密闭。 2.废水 施工建材应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桩基础施工时应设置围挡和收集设施,钻孔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泥浆干化后用于场地平整。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施工生产区设置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加工时间。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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