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河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来源:卫健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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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冀中医药通20251,(以下简称《通告》)精神,为配合省、市卫健委对此项工作的要求,结合长安区实际,卫健局2025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初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如下:

  • 一、初审时间及地点

1.初审时间:2025年4月28日-5月12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初审地点:长征街48号长安区政府西院北3楼会议室。

3.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公示地点:长安区政府西院北三楼卫健局医政股办公室门口。

  • 二、现场初审所需资料及排列顺序

报名人员现场初审应当提交的材料。

    1.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见附件3)和近半年内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完整并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

    4)2名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推荐医师承诺书》原件(由推荐医师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初审现场填写并签字);

    5)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经公证的《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或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并跟师满3年后,又补签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后继续跟师学习满2年,累计跟师学习满5年《师承关系合同书》;

    7)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的证明材料原件;(8)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不涉及方药的无需填报此表)。

    以上材料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

    2.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见附件4)和近半年内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完整并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名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推荐医师承诺书》原件(由推荐医师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初审现场填写并签字);

4)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证明,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a.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证明;

    b.长期临床实践地点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证明;

    c.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7)中医医师指导医术实践活动情况表(《中医药法》施行前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人员,可不填写此表);

8)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不涉及方药的无需填报此表)。

以上材料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

    3.持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和近半年内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完整并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不涉及方药的无需填报此表)。

以上材料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一式5份。

三、工作流程

  • 材料审核: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初审时要按顺序排队进入现场,避免大声喧哗;当天不能审核的次日(工作日)可再来审核。

(二)材料登记:已通过初审的人员将材料交到“现场材料收取处”,同时录入相关信息。

(三)材料公示:截止到2025年5月23日,通过初步审核的人员信息于2025年5月26开始公示,公示时间是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向我局递交书面材料。

四、特别提醒

(一)推荐医师的推荐材料是考核报名的重要依据,推荐医师应当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签署的推荐意见负有法律责任。发现推荐材料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视严重程度,给予推荐医师医师定期考核不良行为记录、暂停执业活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惩处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二)河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有关政策及各类事项等均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和市卫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北中医药”发布为准。后续考核事宜将继续发布通告,敬请关注。

(三)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培训、考务中介以及政策解读等服务。广大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通知涉及的相关附件,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和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北中医药”均可查询下载。我区报名人员咨询相关政策可拨打电话:85996668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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