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长安理慧馒头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24002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馒头和1批次花卷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馒头。被抽检单位:长安理慧馒头店。抽检日期:2024-11-11。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
2、产品名称:花卷。被抽检单位:长安理慧馒头店。抽检日期:2024-11-11。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1月11日,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长安理慧馒头店销售的馒头进行抽样检验。2024年11月30日,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NO.GTJ202418147)。报告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11月11日,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长安理慧馒头店销售的花卷进行抽样检验。2024年11月30日,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NO.GTJ202418148)。报告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已不在该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执法人员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一六条第(四)项“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中止案件调查,待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后恢复调查。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长安理慧馒头店已于2024年12月05日被我局列入了异常经营状态。
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