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03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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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局统一部署,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结合长安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食品抽检环节

2021年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共监督抽检2490批次。其中,生产环节150批次、餐饮环节950批次、流通环节1140批次(含特食类70批次)、国家统筹食用农产品250批次。

预留应急抽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中、案件调查处理、舆情处置、投诉举报等工作中适时开展,共计400批次。

二、食品生产环节

1、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充分利用省局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将全部获证企业纳入监管平台,做到每批次产品皆能溯源,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2、继续推行HACCP认证

在现有6家企业获得HACCP认证的情况下,毫不松紧,确保2021年增加1家企业取得HACCP认证。

3、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力度

对食品小作坊加强网格化监管建设,提升小作坊人员素质和加工环境,推行电子台账制度,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豆制品、肉制品小作坊的监管,彻底改变小作坊脏乱差形象。

4、落实企业日常监管计划,按照风险等级评定的级别进行日常检查。

5、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三、食品经营环节

1、全局要高度重视食品销售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食品销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依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类分级工作,年内完成辖区内85%以上食品销售者的风险分级。

3、检查人员应当根据《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指令,出示执法证件后,开展现场检查。除投诉举报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有因检查外,对同一相对人,原则上不得多层、重复开展日常检查。

4、检查人员应当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5、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食品销售者,监管部门应当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责令食品销售者立即停止食品销售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销售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监管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立案调查制作的笔录,以及拍照、录像等的证据保全措施,应当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超出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6、依法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要做好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当记入食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四、特殊食品环节

1、突出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与行政执法监管相结合,重点检查以“抗新冠”、“增强免疫力”的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重点检查医院周边、药房、商超、母婴店等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规范其索证索票、建立台账及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行为;

3、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领域是否存在保健食品成分含有野生动物原料,一经查到,严厉查处并及时上报。

五、餐饮环节

1、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对质量不达标、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餐饮经营单位,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2、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食品、肉制品、糕点等节日重点消费品种外卖窗口的监管,严查原辅料的索证索票情况,并加大抽检力度。

3、要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农家乐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避免因误食有毒蘑菇、有毒野菜等有毒食物而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针对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坚决杜绝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一是严格对照小餐饮检查表内容对辖区小餐饮单位进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档案。二是要求小餐饮单位进行搬家式大扫除,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三是鼓励小餐饮加大经营设施设备投入,指导帮助小餐饮单位按照4D标准、色标管理对操作间进行改造提升。四是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微信工作群发送照片等方式,让小餐饮经营者更加直观的了解如何进行改造提升,打造示范店示范街,有效提升辖区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5、集中力量对特色街区等重点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接待旅游团队的宾馆饭店及餐馆和承办集体聚餐的大、中型餐馆等群体性聚餐场所的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与节日巡查,做好备案登记工作,提前介入,重点防控,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6、要以冷荤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与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强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食品冷藏、餐饮具清洗消毒、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

7、确保“两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高度重视2021年省市“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详细合理安排部署,全力保障“两会”代表委员驻地、就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认真落实驻点、巡查、检查等保障工作,运用快检设备对食品原材料进行快检,严格监控餐饮环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及操作规范,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