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邯郸北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邯郸北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珑辰园、珑书嘉园项目施工中拖欠王洪斌等4名农民工工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该单位在珑辰园、珑书嘉园项目施工中拖欠王洪斌等4名农民工工资,经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该单位拒不配合,拒绝整改,达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石家庄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五十八条细化标准第(三)项规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六十三条规定,依法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长人社劳监罚告字〔2026〕第034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长人社劳监听告字〔2026〕第03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谈中街1号
联系人:陶立伟 张鹏 电话:0311-85999321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