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天津阳光力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来源:人社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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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阳光力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你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违法情形“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因你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逾期未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长人社劳监改通字〔2025〕第424号)本机构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柒万捌仟壹佰肆拾贰元肆角肆分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长人社劳监罚告字〔2025〕第31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长人社劳监听告字〔2025〕第3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2025年7月7日10时前向我机关提出并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作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谈中街1号    

联系人:程龙  王郭轩     电话:0311-85999492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