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28    来源: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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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区发改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结合区发改局工作实际,充分依托局网站平台,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发改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发改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区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梳理信息,明确公开内容。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相关内容加大了梳理力度,对具体办事项目进行了收集,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加强条例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提高各股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日常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