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20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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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民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民政局严格按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扣我局的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管牵头,分管负责,细化分工,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
  (二)完善制度,严防泄密。网络信息上网继续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三)大力推进主动公开。2022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我局无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法做好申请公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完善了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进一步格式化、规范化。
(五)加强信息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民政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所公开信息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仍然存在匹配度不够的现象,信息更新的及时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二是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增强我局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度,促进我局健康发展。三是持续推动我局政务新媒体建设,发挥政务新媒体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