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22    来源:
【字体: 】    打印
长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关于解放大街项目评估机构报名的
通告
 
根据《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192号令)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后需由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预评估。为确保评估机构选取的公平及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发布项目预评估机构报名通告:
一、房屋征收项目
解放大街项目(长安区和平路至赵陀路段)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3日9:00-12: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每个项目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三家评估机构为预评估单位。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需列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度石家庄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单的通知》范围的评估机构。
(二)需承担过市区房屋征收项目的评估工作、无不良记录、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评估机构。
四、报名方式及地址
1、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将机构资质、评估工作方案、工作业绩、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至长安区征收办。
2、材料提交地址:长征街48号北三楼、长安区征收办综合科。电话:85996656
特此通告。
                   
长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