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工作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零售企业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依法合规经营,我局对2019年12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前应认证未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对经过检查符合和经过整改后符合GSP标准的应认证未认证企业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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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