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02    来源: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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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力推进“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稳岗就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稳岗政策支持,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劳动权益保障,确保企业生产有序、员工健康安全,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主要目标

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及时得到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心,实现就地过年有关怀。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及时享受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促进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实现开工复工有保障。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重点帮扶对象、节后返岗农民工等及时获得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实现节后务工有支持。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及时得到全方位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岗位对接有桥梁。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稳岗服务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组织丰富多彩的“送温暖”活动,开展集体过年活动,主动向本地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发布倡议书、慰问信,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生活、舒心过年。加强职工关心关爱,鼓励引导企业采取以岗留人、以薪留工、发放“留岗红包”、给予“过年礼包”、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化娱乐活动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就地过年。指导用人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鼓励务工人员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向各类劳动者、职业培训机构全面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 “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新职业在线学习平台”等线上平台,构建以学员为中心、以优质培训资源和师资为主导、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自主学习系统,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授课培训,推进疫情防控与职业技能提升“两不误、双促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三)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主动适应春节期间群众生活急需、待遇申领相对集中、疫情防控需要等实际,开通经办服务咨询电话,优先采取线上方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对线上申领确有困难的,通过电话指导、上门服务、增设“潮汐”窗口等方式,帮助失业人员方便快捷申领待遇。(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社会保险中心;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与劳动者协商错峰放假、弹性休假,减少不必要的流动聚集。对企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强化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强监管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根治农民工欠薪力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便捷及时维权。(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五)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需要,开展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和劳务协作,引导有序外出就业。各地可结合实际设立稳岗留工服务专线和就业服务站点,畅通用工服务渠道。做好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统计工作,实时掌握农民工返乡返岗信息,为做好春节前后返乡返岗农民工服务保障提供支撑。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尽量错峰出行,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目的地所在镇村(社区)报告。指导用人单位保持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做好企业生产、人员返岗计划衔接,合理安排返岗。(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就业服务中心;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六)鼓励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就业。结合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发挥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等作用,优先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积极投身乡村建设,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继续开发一批防疫消杀、保洁环卫、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优先帮助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稳岗就业,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务工人员,要及时提供跟踪服务,落实就业帮扶政策。(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就业服务中心;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七)加强人力资源供给。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调度保障工作机制,开展各类企业用工调度和保障。实施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务工需求,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问题。发挥余缺调剂用工机制作用,利用就业信息网络化平台,强化企业用工对接调剂,鼓励节日期间短期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放假较早、富余员工多的企业提早对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八)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线上招聘活动,加大招聘信息推介力度。低风险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有序错峰举办线下小型化、专业化招聘会。特别是将春节期间持续经营的企业和留本地就业、求职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人岗对接服务。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大人岗对接服务力度,加强岗位发布、远程招聘、直播带岗、在线面试、网络培训等服务供给,积极开展“131”服务,根据求职者的特点和需求,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推介、1个培训项目。对中高风险地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一对一”指导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1月30日前)。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开展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实施推进阶段(1月30日-3月28日)。围绕农民工、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和各类用人单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全方位就业服务,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力度,确保各项稳岗就业政策落实落地。

(三)总结评估阶段(3月29日-4月1日)。认真搞好活动工作总结,梳理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加强经验推广,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于4月1日前上报活动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统筹谋划,加强督导调度,全力推进本地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同时,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施策,解决问题,齐心合力做好稳岗就业各项工作。

(二)细化工作举措。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稳岗留工政策措施,制定既鼓励引导外地职工留在当地过年又有利于节后复工复产的硬招实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疫情传播风险,全力保障企业用工,确保生产持续稳定。

(三)狠抓风险防控。要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分析,准确、全面掌握企业减员、农民工返乡等情况。健全应对处置机制,研究制定应对预案。遇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隐患,第一时间做好应对处理,极力避免出现大规模裁员和群体性失业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采取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种方式,加大稳岗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确保服务对象应知尽享。加强信息交流,提高工作质量。强化正面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