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关于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来源:就业服务中心
重要通知
各参保企业:
疫情期间,失业保险根据人社局要求,推行“单位业务网上办”的不见面经办方式,请参保单位一律通过网报系统进行人员增减和当期缴费核定。没有ca的直接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的单位,无法使用ca登录,可在网报首页进行ca解绑后,通过账号密码登录系统操作业务。如单位忘记密码,可先试试初始密码“123456”,如果不对,点找回密码,再解绑ca即可登录。提交业务后,等待经办机构审批。申报业务期延长至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