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30    来源: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打印
长安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终止12家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告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规程》石医保字[2020]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协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石医保字[2020]68号文件要求,长安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续签2020年《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补充协议》期间共有11家医药机构主动提交终止医保协议申请,1家解除医保协议。
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终止医保协议共11家:
序号
医保编码
终止医药机构名称
1
P1J9
河北九洲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2
P556
河北国生大药房有限公司
3
P955
河北康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白佛店
4
P977
石家庄市普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5
P498
河北百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康众二店
6
P580
石家庄秦星大药房有限公司
7
P371
石家庄葆桢大药房有限公司
8
H581
长安张勤红中西医结合诊所
9
H676
长安李庆环中医综合诊所
10
H704
河北清春九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长安中医门诊部
11
H242
河北清春九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长安中西医结合诊所
 
解除医保协议共1家:
1
H429
凤凰医院
 
 
长安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