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德权的
《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广东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德权在你公司施工场所内受伤一案,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3年2 月 23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和《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冀劳社[2004] 97号),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结论为: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9.0个月。我局多次联系你单位未果,无法送达此《初次鉴定结论书》,为保证工伤鉴定后的工作正常进行,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你公司自公告后60日内,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523室)领取石劳鉴【2022】01020134号《初次鉴定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