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社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 | |
①收费项目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
②收费标准 | 中级职称评审收费160元/人;高级职称评审收费360元/人(其中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收费310元/人)。 |
③收费主体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④计费单位 | 每人 |
⑤收费依据 | 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冀职改办字[2000]120号、冀财税[2015]55号 |
⑥收费范围 | 长安区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
⑦收费对象 | 长安区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
⑧征收方式 | 征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 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或河北银行缴款识别码缴费 |
⑨减免规定 | 无 |
⑩监督举报电话 | 0311-85996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