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石家庄市长安区2023年便民市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3    来源:政务公开账号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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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石家庄市长安区2023年便民市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1月18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2019﹞-140号;2021年8月22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网络的政策措施》(石政办发﹝2021﹞3号);2023年2月2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2023年1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2023﹞-18号;2023年2月21日,石家庄市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石家庄市便民市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文件。

二、出台意义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健全我市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完善便民服务设施,积极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满足居民多样化、便利化消费需求。同时,结合当前市临建(违建)、低端市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便民市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步骤、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主要是围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改善民生、促进消费为指导,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便民市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明确列入长安区2023年民生实事市场建设目标任务为新建或改建4家便民市场(3家便民市场、1家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全面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在结合前期征求各街镇意见、联合市、区相关部门实地勘察、选址的基础上,确定我区2023年便民市场建设项目为4家。

(三)建设步骤

按照市目标任务要求,长安区2023年便民市场建设任务要按照时间节点、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促进效能服务提升,力争10月底前完成4家便民市场建设任务。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3月)。主要是初步确定建设名单和对建设工作进行任务部署。

第二阶段是重点实施阶段(2023年4月-10月)。主要是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项目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建设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是检查验收、总结上报阶段(2023年11月-12月)。

主要是对列入今年便民市场建设工程的项目,完成建设后,由区便民市场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按照便民市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目标进行初步验收,完成项目初验、并组卷上报市商务局商品市场规划建设中心,12月底前协助市专家组完成审核验收,公示验收结果。

(四)保障措施

分为五个部分: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便民市场建设的顺利实施,成立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便民市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初验等项工作。

2.职责分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市场建设过程中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推进。

3.强化日常监管: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和督导推进机制,指导市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公共服务功能,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4.加强政策扶持:(1)简化审批手续。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139号)文件精神,便民市场建设工程实行简化审批手续。即“在审批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在办理土地规划、土地手续方面给与支持”,“经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核准新建、改建的便民市场,在辖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备案后,即可施工建设”。(2)资金奖补。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关于支持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网络的政策措施》有关规定,对经验收合格的的市场给予资金奖补。

5.建立长效机制。依照《石家庄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2019﹞-139)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部门联动,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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